台大公衛學院教授、澄社社員 王榮德
人類歷史上有許多新科技,剛開始被認為極有價值並且廣泛運用,數十年後卻發現它們對健康有危害,而採取較嚴格的管制措施或全面禁用,X光和石綿就是兩個明顯的例子。
1895年倫琴首先發現X光可透視人體顯示骨頭架構,當時大家並不知道其危害,因此1902年制定國際職業性防護標準每年不得超過3000侖目。但1904年愛迪生的助理死於放射性皮膚炎,後來又有許多人相繼死於放射性癌症(例如居里夫人及其女兒),1924年就修改為每年不得超過70侖目,1949年降為15侖目。經過多年追蹤原子彈爆炸倖存者,目前國際職業性防護標準已降為每年不得超過2侖目,而一般人則為0.1侖目。可見目前認為安全的防護標準,未來知識進步時可能會有大改變。
石綿在19世紀末被人類發現,由於具有抗酸、抗鹼、耐熱又不易損壞等特性,被視為神奇的礦物(miracle mineral),而廣泛用到建築、紡織、鍋爐隔熱、煞車來令等不下二千種用途。它對健康的危害由於潛伏期長到20-30年,因果關係不易確立,人們經過半世紀以上才發現它可導致肺癌、間皮細胞瘤及石綿肺症。目前全世界已有40個先進國家全面禁用石綿,距離剛發現總共約過了一百年。
依此前車之鑑,電磁場之致癌效應目前雖然尚未確定,但是它在極低頻(50-60赫玆)卻已被國際癌症研究署判為相當於2B類可能致癌物。由於射頻(包括WiMax)之頻率範圍極廣,加上人類五官感受不到,而它在台灣幾乎已是無所不在,業者與政府均應採取預警原則來面對:「人類活動可能導致道德上不可接受的危害,是科學上可能的,但不確定,我們應採取行動避免或減少危害的發生」。此原則在2005年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世界科技倫理委員會採用,作為規範新科技被應用時之倫理基準。台灣雖然尚未被納入聯合國,但是新科技要進到世界市場仍需遵守國際規範。
因此呼籲,業者在設立基地台或高壓電設施前,應先進行現場測定與風險評估,並與所有可能暴露之居民坦誠溝通,達成共識後方才興建。同時業者與政府均應撥出專款,對電磁場可能危害健康之效應進行長期研究,以便早期發現危險並採取適當之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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