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 Society - 澄社

第一道陽光之後

顧忠華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將過去為人詬病的密室協商改成需經錄音、錄影及登錄公報的「公開協商」制度,並將黨團協商期限由四個月降為一個月。對於這項改革,容或有某些保留意見,譬如有人擔心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想要在協商中取得利益的各方人馬,還是可以另闢管道,在更陰暗的角落從事利益交換;也有人擔心協商期間縮短,不利於在野黨杯葛法案。我們承認,任何制度設計不可能是完美的,尤其「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法令稅率作為「他律」的規範後,仍然需要大力倚重立法諸公們的「自律」,不去規避明訂的行為準則,才能夠藉由國會改革真正達到「道長魔消」的目的。

亦因此,站在民間監督國會的立場,我們樂於看到第一道陽光終於照進了國會,而且由這一法案順利過關,可以感受到本屆國會承擔了社會各界非常強大的壓力,因此在立委減半與一黨獨大的現狀下,反倒促成了改革的機會之窗,應該持續通過陽光法案,一舉清除可能藏污納垢的種種陋規。就此來說,我們希望民進黨所提的陽光法案也應該儘速審議,國民黨不能懷有私心,只准自己提的法案通過,卻不讓少數黨推動國會改革。最近立法院因為無案可審,竟然停開了四次院會,浪擲民脂民膏,為什麼不能速審陽光法案呢?

讓陽光照進國會,是為了健全代議政治、發揮民主效能,本屆共有超過九十位立委簽署了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的承諾書,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是國會議事資訊的透明化,亦即開放委員會質詢的現場轉播予一般民眾在網路上點閱,以利民眾隨時獲得立委問政表現的資訊。這在其他國家都行之有年,偏偏台灣的國會異常封閉,始終不願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也因為資訊的不對稱,未能在立法院網站取得秘密會議開會的訊息,遂在統計上出現失誤,甚至演變到被交通委員會列為不受歡迎團體。這一切,都怪國會長期處於黑盒子狀態,造成議事過程不透明,阻礙了公開的監督。我們重申,第一道陽光之後,必須儘早「普照」,台灣的國會文化才能走上正軌。

(作者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歡迎發表回應 以促進公共議題討論---------
惟與討論主題無關或惡意人身攻擊的回應,本版保留刪除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