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親黨團企圖以人數優勢,強行通過其中夾帶政黨比例制、報復條款的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草案,全然無視責任政治原理、不顧輿論反對的蠻悍作風,不但將其短視好鬥的政客劣根性表露無遺,同時也背棄本身理性問政義務、踐踏台灣既有民主憲政成果。澄社強烈譴責國親黨團這種盲動立法、公然干預行政組織權限的拙劣行徑,並在此呼籲:朝野所有立委應立即停止無理取鬧、回歸民主代議常規,重啟NCC組織法審議程序,並聽取專家及社會團體意見,為台灣的通訊傳播管理事務規劃一個名符其實的獨立機關。
為了真切論斷歷史功過,讓我們回顧NCC組織法草案的審議經過:早在二○○三年九月,游內閣就已經將NCC組織法與通訊傳播基本法兩項草案,一併提請立法院審議。當年年底「通訊傳播基本法」順利通過,確立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必須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基本原則;而NCC組織法雖未及完成審議,當時也已預定在半年內通過。立法院第五屆第五會期開議未久,卻隨即以協商為名打入冷宮、不再審議。到了二○○四年三月連宋敗選,國親鼓動群眾霸佔首都街頭抗爭逾月,終究不得民心而悻悻收場。國親立委又利用國會多數暴力,強行通過政黨比例制的真調會條例,再經大法官宣告違憲而鬧劇落幕。
熟料,國親黨團至此仍不死心,竟將戰場移往沉寂已久的NCC組織法草案,在二○○五年起分頭草擬對案,炮製真調會條例的違憲規定,硬將政黨比例制塞進NCC組織法草案之中,企圖藉此機會,把國會多數優勢伸進行政組織,而且,正是NCC這個兼管電信與廣電媒體的獨立機關之中;針對新聞局以中廣、中視未遵循黨政軍退出條款為由,先後阻擋中視售股、拒發中廣DVB新照,國親版還特別增定「覆審」條款報復該局前任局長林佳龍。
自此以後,行政院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中獨立機關有關規定所重擬的NCC組織法草案,就被綁上國親黨團的比例代表制版本;朝野版本對決格局既已形成,立法院不再理性審理NCC組織法。立法院第六屆第一會期,也就在朝野黨團協商的緩兵之計裡,再次凍結NCC組織法審議工作,朝野戰火則順勢延燒軍購等其他議案。到了立法院第六屆第二會期,朝野已然物換星移,謝內閣主政、而國民黨也改由馬英九接掌主席,NCC組織法的僵局卻因法定協商期限經過而重登火線。就在立法院開議時的在野黨杯葛秀告一段落後,NCC組織法隨即被排入第一優先法案;國親黨團無視於立法院長王金平邀集朝野再協商的和解契機,決定同步動員在周二院會強行表決。
澄社痛心朝野政黨未能善用四個月黨團協商期間,坐令NCC組織法草案重大爭議懸而未決;如今國親黨團又企圖違背立法慣例,將未經實質協商的重大法案逕付表決。尤其,真調會條例殷鑑不遠,輿論也普遍反對依政黨比例制選任NCC委員,國親黨團仍執意挾多數暴力以逞一時,不但將其短視好鬥的政客劣根性表露無遺,同時也背棄本身理性問政義務、踐踏台灣既有民主憲政成果。
澄社強烈譴責國親黨團盲動立法、公然干預行政組織權的拙劣行徑,並在此呼籲:朝野所有立委應立即停止無理取鬧、回歸民主代議常規,重啟NCC組織法審議程序,並聽取專家及社會團體意見,為台灣的通訊傳播管理事務規劃一個名符其實的獨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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