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 Society - 澄社

請馬總統誠實地面對承諾

建立民主制度只是人權保障的第一步,如果民選政府不受監督、不守法紀,照樣會違法濫權,製造歧視對立。所以我們要建立正常的民主社會,必須積極改善台灣政治、經濟與社會人權,否則台灣的民主僅是軀殼,政府的違法濫權與社會的不公不義,不會因為民主的美名,而消弭於無形。
節錄自「馬英九、蕭萬長的人權政策──新世紀台灣人權宣言」

  大概沒有人會否認這段宣言的正確性;不過,問題是為何這段宣言在今日看來會格外地諷刺與令人心痛?為了迎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馬總統所下令成立之「協和專案」,竟成為「政府集團性違法濫權行為」的代名詞。迄目前為止,我們仍見不到馬政府有任何真誠地反省與檢討,面對人民在憲政權力制衡體制已因權力過度集中化而嚴重失靈的狹縫中所掙扎嘶喊的控訴,我們所見到的只有馬政府置若罔聞的冷漠高傲態度。

  同樣諷刺的對比,實不勝枚舉:在宣言中承諾「集會遊行改採報備制,把街頭還給人民」的馬總統,不僅繼續透過泛濫的警察強制力行使,箝制打壓人民行使憲法保障的集會遊行權,面對野草莓學生與公國團體修改集會遊行惡法的訴求,更試圖透過行政院提出一套換湯不換藥的修正版本,作為推衍塞責的粉飾道具;在宣言中保證「徹底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的馬總統,不僅毫無忌憚地將操控媒體的黑手,伸入中央社與央廣之中,日前更放任其所屬政黨立法委員,通過「公共電視的預算執行必須逐項報備行政主管機關同意始可動支」的離譜決議;在宣言中主張「強化檢調機關人權保障觀念」的馬總統,在面對其恩師孔傑榮教授對台灣刑事羈押制度與相關刑事人權議題所提出之批判質疑,竟改口聲稱台灣並無刑事人權侵害的問題;在宣言中力倡「人人有要求資訊透明」權利的馬總統,對於美國政府函復我國關於若干立法委員隱匿雙重國籍的內容,竟容許外交部長悍然地拒絕公開事實真相,意圖包庇那些不斷欺瞞台灣社會的立法委員。

  形式民主的選舉程序,造就了馬總統已幾乎集五權於一身的超級權力。面對超級權力者選舉前後的言行不一,在現今的憲政體制與現實的政治環境下,無奈的人民或許難以立即改變這個令人憂慮憤怒的現狀,同時必須忍受「自食惡果」的不堪嘲諷。不過,誠如馬總統所清楚認知的:「違法濫權與不公不義並不會因為民主的美名而消弭於無形」。如果馬總統不能誠實地面對承諾、謙卑地自我反省,台灣公民社會所累積的憤怒與不滿,將絕非僅是透過低迷的支持度呈現,而終將藉由下一次的集體行動具體展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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