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扁」時代的民主鞏固 ─ 信任瓦解與台灣的民主危機
社會信任瓦解,是台灣民主鞏固的挑戰
重建社會信任,是台灣民主的另一挑戰
澄社 2006/6/7
自由、民主、公平與多元一向是澄社所追求之目標。然而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成就現在卻面臨空前的危機。澄社曾於2002年批扁政府向財團傾斜,不料過了四年,證實了當時的批評不僅不是無的放矢,扁政府的政商關係竟然是盤根錯節。最近總統女婿趙建銘因內線交易收押,導致扁政府陷入空前危機。在正常的民主社會,民眾相信司法機關會負起調查責任,媒體會客觀報導,政黨則會依據司法調查結果採取必要的政治作為。然而現在政府空轉,立法院朝野惡鬥,司法不彰,媒體捲入政治鬥爭,不可信賴,全民已陷入歇斯底里的狀態。面臨此種信任瓦解的危機,台灣的民主受到重創,社會之中亟需第三種聲音,重建社會信任與鞏固民主,以免台灣前途葬送在極度不負責任的政治鬥爭與媒體亂象中。
政局動盪、信任瓦解,對台灣民主造成嚴酷的考驗,澄社基於言責,要求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勿假借民意之名、行「民 粹」之實,破壞民主體制。特別是陳總統的處境應給所有「有權力者」,包括反對黨及媒體,一個教訓,不能聽任權力「通貨膨脹」,導致社會信任全面崩盤。我們的政治領袖行事與說話前後不一,這所產生的集體效果,就是「社會信賴蕩存」,失去了文明與公民理性。
民主有很多不同的面向。我們已經建立起以選舉、制衡、政黨政治為主體的民主形式。在憲法、中央政府組織、地方自治方面,雖然制度不完善,但是還沒有到瓦解、不可行的地步。現在政府之所以空轉、立法院惡鬥、司法不彰、媒體不可信賴,是因為我們仍停留在選舉、對抗、政權輪替的形式民主。民主只剩權力的爭奪。我們缺乏對民主生活深層內涵的期許。我們不注重培養厚實的、有文明禮儀的公民文化。
執政黨的問題:
民進黨執政之後想走民主便宜路,抄襲國民黨以金權治國模式,執政一開始就向財團傾斜,導致後來政商關係錯綜複雜,部分政治官員不依法行事,貪瀆腐化,搞裙帶關係終致一發不可收拾。澄社於2002年批扁政府向財團傾斜,2004年批扁政府改革繳白卷,也特列專章批陳總統的用人與領導風格。可惜執政黨根本沒聽進去。整體而言,過去六年來執政黨忙著鞏固、擴張與分配權力,對民間的批評不當一回事,終致一敗塗地,不值同情。
檢調體系的問題:
我們的檢調體系中總有人不尊重法律倫理,成為爆料的深喉嚨。就檢調的偵查工作而言,執法者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問題已經是幾十年的老問題了,趙建銘案不是個案。其實,李泰安的案子所出現的違背偵查不公開情況,可能更為嚴重。我們可以要求檢調嚴格遵守此一原則,呼籲媒體不要蓄意編造故事取代新聞報導,也呼籲政客們別誤解並誤導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意義。同時,媒體與政客不可以法官自居,決定可不可以交保,更不可以用檢察總長同意權來要脅。
為了重建社會信任,澄社呼籲檢調機構必須廓然大公,儘速釐清真相,並杜絕違背「偵查不公開」之行為,統一由發言人公開釋出符合民眾「知的權利」之訊息,同時進行全民法治教育,導正趙建銘案及李泰安案產生之偏差法律認知。
在野黨問題:
六年來以奪回政權為唯一目標,缺乏民主理想。國親二黨常常覺得冤枉被戴上「紅帽」,被指摘與中國結合一起對付台獨。我們不得不指出,國親二黨在處理中國飛彈問題、反分裂法問題、軍購案與其他兩岸關係的問題,的確讓人困惑,到底國親二黨是那一國的政黨?我們期望所有的在野黨要扮演忠誠的反對黨。很遺憾的,在野黨在立法院未能善盡監督之責,立法怠惰,終日與執政黨惡鬥,讓人感受不到在野黨謀國的忠誠,也看不到正面政策論述。在批評執政黨時,多見尖酸刻薄之詞,甚至人身攻擊。我們的反對黨與執政黨一樣,所做所為,經常是為選戰、派系、一黨之私所需要。
在野黨未能建立忠誠反對黨的形象,讓國人常要擔心政黨為統獨惡鬥,對台灣民主的發展是一大傷害。民主社會不可能建立在政治意識形態兩極對立的基礎上。我們希望國、親二黨能善盡反對黨的責任,並建立明辨是非、理性、寬容厚道的形象,共同厚植民主價值的核心內涵,則大位不求自來。
媒體的問題:
媒體只問政治立場,不問是非,明目張瞻捲入政黨惡鬥,干為政黨之馬前卒,導至社會輿論混濁,甚至藉勢製造新聞,踐踏公民隱私,侵犯人權。
就新聞自由領域的討論而言,公眾人物的任何言行,原本就應該受到比較多的監督、討論,甚至窺視,從法律觀點來說,媒體的追蹤報導不見得會構成侵害隱私權,這是各國通例。
但是,對於未成年人一樣,以及不具有為自己行為後果做充分考量和負責的人(例如趙翊安)來說,媒體的追逐無論在媒體倫理或法律上均有可議之處。換句話說,我們認為目前第一家族被全面檢驗的現象,在法律上不見得能夠成立侵權主張,但是,即使在法律不構成侵權,這些也不是文明社會該有的現象。在幼童的部分,則明顯是侵權。
目前媒體的可議之處,在於無時無刻地討論第一家族的夫妻關係和婚姻關係,對於目前公民社會和閱聽人所關心的具體公共事務,並無任何澄清作用,反而有嚴重污染和轉移焦點之虞,這是媒體未盡基本社會責任之處。
對於個人隱私領域的尊重,是重要的公民社會價值,用以畫分人我和公私領域之別。過去幾年來政府對於隱私權的價值極度漠視(例如幾乎完全不推動保護隱私的相關立法修法草案、執政者和媒體聯手爆料、換身份證按指紋案、廣設監視器、強制圖書和網路分級等等),如今只是自食惡果罷了。我們現在要求媒體尊重私密領域(如婚姻)內的隱私權,是就基本價值的層面而言,應推廣及一般人民,以免流於雙重標準。
我們應該做什麼?
1. 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體系積欠人民未兌現的正義。對第一家庭是否涉案應無所顧忌,不要受政客之左右,迅速徹查清楚。人民厭惡長期被政客惡鬥及弊案干擾生活。
2. 政府的決策與資訊要透明化,以昭公信,建立人民對政府的信心。黑箱作業常常是腐化的根源。
3. 所有政黨要忠誠謀國,體認民主得之不易,也有待大家努力,重建社會互信,以鞏固民主。
4. 人民要自覺,認清將國家前途託付給政黨及政客,這麼多年來已經證明是個大錯誤。必要時人民要站出來,拿回政權,走第三條路。
澄社表達第三種聲音對執政黨、在野黨及媒體的批判,以及對爾後應如何處理信任瓦解與台灣民主危機的主張。我們認為執政黨、在野黨及媒體本應忠誠謀國,如今卻共同製造政黨惡鬥與社會混亂,導致社會信任蕩存瓦解,民主遭逢前所未有的危機。如果政黨與媒體不能放棄私利考量,人民就要自覺與自救,共同努力重建社會信任,鞏固得來不易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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