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秀端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澄社社長
每一次新的一屆立法院開始時我們總是抱著一些期待,希望我們能忘掉過去,有一個更好的立法院,結果第六屆立法院一年來兩個會期的運作結果,讓我們感到徹底的失望,立法怠惰與朝野對抗依舊。
根據我國憲法,預算與法案的審查應該是立法院最主要的職責,但是顯然立法委員對這些工作都不感興趣。立法委員對於質詢、專案報告、國事論壇等可以吸引媒體報導的活動特別感興趣,以致院會甚至各委員會關於法案和預算之審查所排時間皆不成比例,因此法案審查如牛步。第六屆前兩個會期共通過了132個法案,比第五屆的前兩個會期通過306法案與第四屆的196遜色許多。若就通過的法律案數目而言,第六屆通過96個法律案,同樣前兩個會期的第五屆則通過 254個、第四屆159個法律案(參看附表)。
曾幾何時,程序委員會成為政黨交鋒的場所,政黨可以透過程序來達到實質審查的結果。法案未經任何實質審查其命運就被決定,而立法委員卻可以逃避表達其立場之責任。國會中不同政黨有不同意見乃屬理所當然,政黨之間透過對於法案內容的討論與辯論,讓老百姓可以瞭解政黨之政治立場,而現在則未經討論與表決就已被封殺,完全不符合程序正義。
政黨協商依然黑箱作業,淪為政黨綁票法案的場所。委員會仍未見專業審查,卻為利益分贜以及政黨對決場所。報復性與肉桶式法案,不斷的被提出。本來應看緊行政部門荷包的立法院,卻讓治水經費由原來的800億變成1400億。雖然最近行政部門為展現清廉以大動作的方式要求政務官財產信託,卻未見國會有同樣的動作。很多立法委員審查法案或預算不僅沒有迴避,反而透過委員會審查以及預算解凍程序,來做更多的要脅。台灣透明組織公布2005年「全球貪腐趨勢指數」,調查結果顯示,台灣的民眾認為國會貪腐問題最為嚴重,高達七成八的民眾認為國會的貪腐問題嚴重,較2004年有更加惡化的趨勢。
不忍見到立法院如此沉淪,澄社再度站出來,呼籲國會進行改革,否則明年年底國會改選之後,只剩下113席立委,每位立委權力加大,而又不受任何節制時,豈不是又形成另外一個憲政怪獸。立法院可以刪除總統府以及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以及考試院的預算。他們一不高興也可以刪減大法官的薪水、或將陸委會的預算凍結,但是誰來監督立法院與立法委員呢?
在簡單的檢討過去一年來立法院的運作之後,接著澄社想提出一些我們的建言。徐永明教授認為立法院必須增加「法案限時審議規定」,一旦一個法案提進程序委員會超過兩個會期以上,就應該自動進入審查的程序。反對者應該是透過針對該法案的投票行為來表達,而不是透過程序拖延來進行政治僵局。也就是說,讓程序委員會還原到議程安排的角色,政黨必須透過立委投票來表達政黨意志,而立委必須以對法案的投票記錄,作為選舉中爭取選票的重要訴求。接著張茂桂教授與劉靜怡教授將討論利益迴避問題、政黨協商透明化以及各種資訊透明化的問題。王業立教授將討論未來席次減半,將來立法院特別是委員會,必須要進行什麼樣的改革才能因應此種變化。如果還有一點時間,我們可以討論未來選舉時程可能造成的制度運作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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