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重信 原刊載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06/6/25
前一陣子鬧得沸沸揚揚之濫賣國有土地爭議,最近已沈寂,但這不表示政府已不再濫賣國土了,其實政府標售土地的腳步一直未放慢,過不了多久,大家就會看到又有大筆國土(包括仰德大道之台銀宿舍區)被賣掉了。
依國家資產搶救連線之統計,游內閣三年共標售一二四二公頃土地、謝內閣一年共標售三一○ 公頃土地,蘇院長上任不久亦標出了台北信義聯勤土地(這筆帳其實應算在謝院長頭上)。問題是,國有土地產權歸全民所有,政府只是受託管理,政府若未善盡管理與利用之責任,即為背信與失職。蘇貞昌院長於今年三月八日表示:政府處理國有土地之最重要原則就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就是發揮公共的最大利用,而不是售予財團建豪宅,增加社會的背離感。
蘇院長的說法往好的方向解讀應該是:國有土地之處理,將不再以財政目的為主,而要改以謀求最大公共利益為依歸。果爾,本人謹建議蘇院長:
(1)指示財政部立即停止國有土地之標售,以及限期清查國有非公用土地之面積與區位;
(2)指示經建會邀集財政部、內政部等單位共同研商,提出最能發揮公共利益之「國有土地利用與處理方案」,報院核定;
(3)重新界定「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之功能並加以法制化;
(4)大幅刪減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土地收入預算;
(5)將國有之大面積建地優先作為土地儲備及政策性之運用,如:作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保護區、古蹟、環境敏感地等之發展權或容積之接受區,以取得該等地區之發展權與保育地役權;
(6)國有土地配合政策必需處分時,應優先採取設定地上權、信託開發以及聯合開發等方式;
(7)加速收回公營事業閒置、低度以及非事業直接用途之土地;
(8)檢討近年國產局標售土地是否有賤賣或圖利特定對象情事,此可以得標土地向銀行抵押貸款之額度為依據。
(作者為文化大學景觀系教授、澄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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