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 Society - 澄社

有關澄社

有關澄社

【我們為什麼要組織澄社】

楊國樞 / 原載於中國時報 1989年6月22日

四月十七日 (一九八九年)澄社成立以來,報章雜誌出現了多篇論及澄社的文章。同時,我們也陸續接到不少讀者來信,發抒自己對澄社的看法,這些文章與書信,對澄社鼓勵有加者有之,質疑批評者有之,期望殷切者更有之。對這些正面與反面的意見,我們都心存感激,但同時卻也發現,不少關心澄社的人,對這個社團的性質仍是不甚了了。身為澄社的一份子,很想藉此機會,談談這個社團的一些特點,以增進世人對我們的瞭解。

澄社成立目的

澄社成立之時,共有二十一位社員,都是富有自由主義色彩的學界人士。我們這些獻身學術工作的朋友,除了努力從事本行的研究與教學,都很關心國家大事與社會問題,對於公平社會、民主政治、均富經濟及精緻文化,尤其心嚮往之。多年以來,這些朋友聲氣相通,時常不約而同,發為針砭時弊的言論,聊盡知識份子的言責。但過去的論政方式,大都是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相互從未試圖統合。

【澄社十年】

文/瞿海源 (澄社社長) (本系列文章原載於「當代」第一四一期,1999.5.1)

澄社於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七日成立,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七日澄社召開社員大會,選出了第十一屆的執行委員和財務委員。身為創社社員,又擔任過兩任社長,四屆執行委員,也一直覺得澄社在推動臺灣的自由民主有一定的貢獻,也還未竟其功,更應長期推動政治、社會和經濟改革。然而,在最近幾年,碰到許多知道澄社,對澄社仍有深深期許的朋友,常常問的一個問題是澄社還在啊,或怎麼好久都沒有澄社的消息。或許這個問題對好幾個學者團體都適用。我個人對這類問題,大體上會覺得有點傷感,但總覺得澄社不該就怎麼消失。在澄社邁入第二個十年之際,或許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來對澄社十年做一番回顧,討論澄社的種種,探討澄社到底有沒有未來。

澄社的出生與自由主義

幾位自由派的年輕學者在一九六○年末期,在受到西方比較完整研究訓練後,返回臺灣認真而努力地從事社會科學研究。因共同參與同仁雜誌思與言、大學雜誌、以及學術研究計畫,而結合在一起。一九七○年代中期開始,這些學者受邀在聯合報、中國時報,以及稍後的自立晚報,撰寫專欄。在以文會友,彼此熟稔了解下,形成了一群人數更多的自由派學者。這些學者在戒嚴末期在報紙媒體上發揮很大的推動民主改革的作用。從一九八○初到一九八七可以說是自由派學者以論政方式所產生的影響到達最高峰。

澄社組織章程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七日成立大會通過
一九九○年四月七日第八次社員大會修訂
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七日第十一次社員大會修訂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日第十一屆第一次社員大會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與實現自由、公平、民主、多元及均富的現代社會,特組織「澄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二條 本社必要時得社分社。

第二章 社 員

第三條 本社發起人為當然社員。

第四條 新社員入社,應經社員二人以上介紹,執行委員會出席委員三分之二通過,並經過社員大會出席社員三分之二通過。

第五條 本社社員除自動申請退社者外,經執行委員會三分之二提議,並經社員大會出席社員四分之三通過,得註銷其社員資格。

第六條 本社社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自動退社:
出任黨政職務者。
社員大會無故連續三次缺席,且拒交會費者。
第七條 本社社員有平等發言及表決的權利。

第八條 本社社員有擔任本社各種職務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本社社員有參與本社各種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本社社員有遵守本社各種決議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社社員有繳納會費的義務。年費由執行委員會提議,並經社員 大會決定之。

第十二條 本社得設榮譽社員,其人選須經執行委員會出席委員三分之二通 過,並經社員大會出席社員三分之二通過。

第三章 社員大會

澄社大事紀

950601 (星期四)澄社發出聲明與建言

950422 (星期六)澄社第十七屆第六次執委會議 上午10:00-12:00
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3段21號7樓

950309(星期四) 社長與王丹等中國民運人士與陸委會主委會面。
地點:行政院陸委會。

950305(星期日)與王丹、王怡、王軍濤、貝嶺以及胡平等中國民運人士聯誼餐敘,並討論未來的方向。
地點: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錢穆故居「人文茶坊」。

950304(星期六) 澄社、東吳大學、與會來賓晚間進行餐敘聯誼。
地點:國家劇院「劇院軒」餐廳

950304(星期六),澄社與東吳大學政治系合辦『兩岸知識份子論壇:診斷兩岸民主』。
地點:東吳大學城中校區國際會議廳

950226(星期六)舉辦『再度解構廣電媒體』座談會,邀請瞿海源教授、馮建三教授、管中祥、洪貞玲、劉靜怡五位教授進行與談。另外有多位執委與社員參加。
地 點: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1號7樓

950219上午召開『如何治理怪獸:澄社對國會運作與未來改革的建言』記者會。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950209 參與公民教育會議
地點:21世紀憲法聯盟辦公室(愛國西路9號6樓之7)

950101 第十七屆第四次執委會議
地 點: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1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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